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 。二千石系者新故 相因,不减百 馀人。郡吏大 府举之廷尉 ,一岁至千 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 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 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 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