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 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 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 乃卜居之,占曰吉 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 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 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 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 民有之, 地至岐,岐以 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 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 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 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 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 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 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