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 人东猎。四年, 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 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 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 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 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 兵伐戎,戎败 走。於是文公 遂收周馀民有 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 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 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 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 赐谥为竫公。竫为 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 五十年,文公 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 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