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 益多矣。二 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 之廷尉, 一岁至千 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 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 数千,近者数百里 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 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 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 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 所增加十万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