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李斯以闾阎历诸侯,入事秦,因以瑕衅,以辅始皇, 卒成帝业,斯为三公,可 谓尊用矣。斯知六之 归,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 缺,持爵禄之重,阿 顺苟合,严 威酷刑,听高邪说 ,废適立 庶。诸侯已畔, 斯乃欲谏争,不亦末乎!人皆以斯极忠而被 五刑死,察其本 ,乃与俗议之异 。不然,斯之功且与周、召列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