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 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 置初郡十 七,且以其故 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 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 反,杀吏, 汉发南方吏 卒往诛之, 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 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 赡之。然兵所过县 ,为以訾给毋 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