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 以下,汉 独为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 、博士,拟於天子 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,汉为 置二千石,去“丞相”曰 “相”,银印。诸侯独得食租 税,夺之 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