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 。卫国之法 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 弥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 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 。君闻之而贤之曰: 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 君曰:“爱我哉,忘 其口而念我!” 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 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 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 。”故弥 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 见贤而後获罪者, 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 ,则知当而 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 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 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