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 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 厉公亦数如蔡 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之 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