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 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 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 。後母死 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 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 有馀,习 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 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 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 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 天子常说,所言皆 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 尝与公卿 约议,至上前 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 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 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 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 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