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 诚欲以伯王为志,则战攻非所先。战者,国之残也,而都 县之费也。残 费已先,而能从诸侯者寡 矣。彼战之为残也,士闻战则 输私财而富军市,输饮食而待死士,令折辕而炊之, 杀牛而觞士,则 是路军之道也。中人 祷祝,君翳酿,通都小县置社,有市之邑莫不止事而奉王, 则此虚中之计也。夫战之明日,尸死扶伤,虽若有 功也,军出费, 中哭泣,则伤主心矣。死者破家而葬,夷伤者空财而共 药,完者 内酺而华乐,故其费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