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 东守尉行县至 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 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 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 千金与狱吏,狱吏 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 文帝女也 ,勃太子胜 之尚之, 故狱吏教引 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 薄昭为言薄太后 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 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 不以此时反 ,今居一小 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 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 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 之贵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