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 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 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 政,楚有 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 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 以百数,掠卤乡里 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 史督之。犹 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 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 德等衣绣衣,持 节,虎符发兵以兴 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 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 失亡,复聚党阻山 川者,往往 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 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 发觉而捕弗满品者 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 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 累府,府 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 以文辞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