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 家问之,某 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 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 曰大凶,历家曰小 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 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