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 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 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 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 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 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 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 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 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 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 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 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 ,故以十二月 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