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 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 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 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 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 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 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 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 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 颇得其渠率。散 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 川者,往 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 捕弗满品者,二 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 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 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 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 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