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受 业,问:“ 三年之丧不 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 为礼,礼必坏;三年 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 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 曰:“安。”“ 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 旨不甘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 ”宰我出,子曰:“ 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 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年 之丧,天下之通义 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