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後二岁,赤 侧钱贱,民巧法用之,不便,又废。於是悉禁郡国无铸钱,专令上林 三官铸。钱既多,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,诸郡国所前 铸钱皆废销之,输其铜三 官。而民之 铸钱益少,计其费不 能相当,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