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 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 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 。南阳、汉中以往 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 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 具。而初郡时时小 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 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 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 给毋乏而已 ,不敢言 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