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 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 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 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 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 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 之主也,可不 察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