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 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 丧不已久乎?君子三 年不为礼,礼必坏 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 旧穀既没,新穀既 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 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 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,故弗为 也。”宰我出, 子曰:“予 之不仁也!子 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 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