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 者,皆可为羞 矣。卑疵而前 ,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家岳槐戎鼙稣郧笞鹩 ,以受公奉;事私利,枉 主法,猎农民;以官 为威,以法为机,求利逆暴:譬无异於操白刃劫人 者也。初试官时, 倍力为巧诈 ,饰虚功执空文以主上,用 居上为右;试官 不让贤陈功,见 伪增实,以无为有,以少为 多,以求便势尊位;食饮 驱驰,从姬歌 兒,不顾 於亲,犯法害民,虚公 家:此夫为盗 不操矛弧者也,攻而不 用弦刃者也,欺父母未有罪而弑君未伐 者也。何以为高贤才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