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曰:“古之治天下,朝有进善之旌,诽谤之木,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。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,是使众臣不 敢尽情,而上无由闻过失也。将何以来远方之贤 良?其除之。 民或祝诅上以相约结而 後相谩, 吏以为大 逆,其有他言,而吏 又以为诽谤。此细 民之愚无知抵死,朕甚不取。自今以 来,有犯此者勿听 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