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 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 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 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 诸公莫敢复明言 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 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 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 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 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 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