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 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 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 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 辩论有馀,习 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 以儒术,上大 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 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 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 顺上旨。 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 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 之,不忠。 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 臣者以臣 为忠,不知 臣者以臣为不忠。 ”上然弘言。左 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 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