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 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 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 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 ,宽贷赋, 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 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 轺车贾人缗钱皆 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 ,率缗钱 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 ,率缗钱四 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 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 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 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 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