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 ,外宽, 内深次骨。 宣为左内史,周为廷尉 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 ;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 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 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 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三尺安出哉?前主 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