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月,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 刑,诏狱逮徙系长安。太仓公无男, 有女五人。太仓公将 行会逮,骂其女 曰:“生子不 生男,有缓急非有益 也!”其少女缇萦自伤泣,乃随其父至长安,上 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皆称其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伤夫 死者不可复生,刑者不可复属,虽复欲改 过自新,其道无由也。妾原 没入为官婢,赎父刑 罪,使得自新。”书奏天子,天子怜悲其意,乃 下诏曰: “盖闻有虞氏之时,画 衣冠异章服以为僇,而民不犯。何则?至治 也。今法有肉刑三,而奸不 止,其咎安 在?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?吾 甚自愧。故夫驯道不 纯而愚民陷焉。诗曰‘恺悌君子,民之父母’ 。今人有过,教未施而刑加焉?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由也。朕甚怜之。夫刑至断支体,刻肌 肤,终身不息,何其楚痛而 不德也,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!其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