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 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 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 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 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 弟子上书言之, 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 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 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 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 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 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