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 不竭能以 徇其主矣。 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 不尽力竭任以徇 其君矣。是故 主独制於天下而 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 察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