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, 又何罪之有也?”对曰:“足下不知也。 臣邻家有远为吏者,其妻私人。其 夫且归,其私之 者忧之。 其牺曰:公勿忧也 ,吾已为药酒以 待之矣。 后二日,夫至。妻使妾奉卮酒进之,妾知其药酒也,进之则杀主父,言之则 逐主母,乃 阳僵弃酒。主父大怒而笞之。故妾 一僵而其 酒,上以活主父,下以存主母也。忠至如此,然不免于笞,此以忠信得罪者也。臣之事,适不幸而 有类妾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