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 ,常称以为 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 每朝会议,开 陈其端,令 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 行敦厚,辩论有馀 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 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 ,汲黯先发之, 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 言皆听,以此日 益亲贵。尝与公卿 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 以顺上旨。汲黯 庭诘弘曰: 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 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 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 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 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