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 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 海,以適 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 属之阴山,以为 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 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 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 出西方。三十 四年,適治狱吏不 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