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 不减百馀人。郡 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 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 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 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 久者至更数赦 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 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 所增加十万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