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 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手,自 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 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 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 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 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 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 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