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 ,诛羌,灭南越, 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 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 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 以往郡,各以地比 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 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 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 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 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 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