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 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 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 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 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 上,上下吏。吏 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 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 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 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 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 侯,条侯欲自杀, 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 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