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其章章尤异者也。皆 非有爵邑奉禄弄法犯奸 而富,尽椎埋去就,与时俯仰,获其赢利 ,以末致财,用 本守之,以 武一切,用文持 之,变化 有概,故足术也。若至力农 畜,工虞商贾, 为权利以成富,大者倾郡, 中者倾县,下者倾乡里者,不可胜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