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 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 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,数用五 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 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 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 贾生曰:“雒阳之 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 权,纷乱诸 事。”於是 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