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 。既受业,问 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 子三年不 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 ,乐必崩 。旧穀既没 ,新穀既升,钻 燧改火,期 可已矣。”子曰: 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 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 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 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 之不仁也!子生三 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