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 次骨。宣 为左内史,周为廷尉,其 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 欲挤者,因 而陷之;上所欲释者,久系 待问而微见其冤状 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 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 “三尺安出哉? 前主所是著为律 ,後主所是 疏为令,当时为 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