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 绛,绛侯勃自 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 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 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 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 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 之,曰“以公主 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 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 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 后,太后亦以为 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 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 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 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 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