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以伯王 为志,则 战攻非所先。战 者,国之残也,而都县 之费也。残费已先,而能从诸侯者寡矣。彼战 之为残也,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,输饮食 而待死士,令折 辕而炊之,杀牛而觞士,则 是路军之道也。中人祷祝 ,君翳酿, 通都小县置社,有市之邑莫不止事而 奉王,则此虚中之计也。夫战之明日, 尸死扶伤 ,虽若有功也,军出费 ,中哭泣,则伤主心矣。死者破家而葬,夷伤者空财而共药,完者内酺而华乐,故其费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