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 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 欲反,下廷尉 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 示之,曰“以公 主为证”。公主 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 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 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 后亦以为无反 事。文帝朝, 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 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 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 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 ”於是使使持节 赦绛侯, 复爵邑。绛侯 既出,曰 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 知狱吏之贵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