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 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 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 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 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 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 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 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