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夏之政忠。 忠之敝,小人以 野,故殷人承之以 敬。敬之敝,小人以鬼,故周人承之 以文。文之敝,小人以僿,故救僿莫若以忠。三王之道若循环,终而复始。周秦之间,可谓文敝矣 。秦政不改,反酷刑法,岂不缪乎?故汉兴,承敝易变,使人 不倦,得天统矣 。朝以十月。车服黄屋 左纛。葬长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