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 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 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 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使 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 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