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以伯王为志,则战攻非所先。战者,国之 残也,而都县之费也。残 费已先,而能从 诸侯者寡矣。彼战之为残也,士闻战则输私财 而富军市,输饮食而待死士, 令折辕而炊之,杀牛而觞士,则是路 军之道也。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小县置社, 有市之邑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 虚中之计也。夫战之明 日,尸死扶伤,虽若有功也 ,军出费, 中哭泣,则伤主心矣。死者破家而 葬,夷伤者空财而共药 ,完者内酺而华乐,故 其费与死伤者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