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 ,汉独为置丞相,黄金印 。诸侯自除 御史、廷 尉正、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 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 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”,银印 。诸侯独得食租税, 夺之权。其後诸侯 贫者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