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赋,得自除 内史以下,汉独 为置丞相,黄金 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 、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 楚反後,五宗王世 ,汉为置二千石,去“丞相”曰 “相”,银印。诸 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。其後诸侯贫者 或乘牛车也。